海淀检察院制定《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关于加强犯罪原因调研分析、服务区域大预防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信息来源: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检察预防工作,增强区域风险防控能力,我院驻所检察室按照王伟检察长春节前视察海淀看守所时的指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关于加强犯罪原因调研分析、服务区域大预防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计十条,注重可实施性与创新性,注重与现有工作机制的统筹衔接,兼顾该项工作开展的整体设计与细节要求,内容涵括了开展犯罪原因调研分析、服务区域大预防的宗旨阐述、外部联络及先期信息掌握要求、工作方法要求、案件类型选取要求、调研报告的内容和审批、发布要求等各个方面,同时对与该项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题培训、工作纪律等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开展该项工作的总体思路,规范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成果,为我院驻所检察室做好犯罪原因调研分析、服务区域大预防奠定了必要的制度基础。
下一步,驻所检察室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制度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为全面推进检察预防工作,服务区域大预防作出应有的贡献。
(拟稿: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