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淀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 无障碍要素——低位服务设施

无障碍要素——低位服务设施

  • 日期:2019年12月03 15时39分
  • 来源: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 分享:

低位服务设施在生活中的场景图

  1.设置低位服务设施的范围包括问询台、服务窗口、电话台、安检验证台、行李托运台、借阅台、各种业务台、饮水机等;

  2.低位服务设施上表面距地面高度宜为700mm~850mm ,其下部宜至少留出宽750mm ,高650mm ,深450mm 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的移动空间;

  3.低位服务设施前应有轮椅回转空间,回转直径不小于1. 50m ;

  4.挂式电话离地不应高于900mm 。

低位服务设施的尺寸示意图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无障碍指南》规定:

  在餐厅就餐区应提供一定比例的高750mm容膝空间的低位服务设施。

  人性化考虑:目前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电动轮椅的增多,最小膝位净空间(容膝空间)中的高度常有不够,导致乘轮椅者常不能靠近桌位,故建议一般设施的容膝空间高设为700m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版权所有: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 010-88458428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28号

京ICP备05083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