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区残联党组会、理事会的筹备、记录,做好会议精神落实的督查工作;
2、负责区残联对外联络、接待及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区残联的组织、人事、党务、工资、档案、统计、考勤及印章管理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承办各类残疾人工作会议;
5、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及区委区政府督查件、督查通知单的督办工作;
6、负责区残联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7、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归档和机要保密工作;
8、负责区残联公务车辆调度、管理及日常维修工作;
9、负责电子政务工作;
10、负责统筹管理机关内部安全生产、后勤等工作;
11、负责区残联自动化设备及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
12、负责人事工作;
13、负责老干部工作;
14、负责残联财政计划、预算、决算的编审工作;
15、负责财务管理及各种财务资料凭证、账簿、报表工作;
16、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
17、负责本区残疾人各项政策性经费补贴的发放工作;
18、负责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市各项政策补贴的日常帐务处理;
19、负责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及信息维护工作;
20、负责各镇(街道)工作性经费的拨付;
21、财务档案装订工作。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无障碍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
1、建立残疾人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定期对无障碍监督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无障碍监督员业务素质。利用“无障碍宣传日”深入宣传和普及无障碍知识。
2、组织无障碍监督员对全区公共场所、居住小区、城市道路的无障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组织镇、街道对全区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经费的预算评审、竣工验收、决算评审;聘请监理公司对全区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无障碍改造工程质量。
4、负责残疾人家庭和安置残疾人单位无障碍设施改造经费申报、组织项目招投标、组织项目施工、项目资金审计等工作。
5、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建设全国文明城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监督和检查工作,维护创建成果。
6、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康复部职责
1、参与制定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年度计划及其他康复项目工作计划。
2、负责海淀区残疾人康复政策保障体系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3、组织协调区残疾人康复办成员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4、在全区开展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调查,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要占残疾人总数的60%以上,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情况,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录入残疾人康复信息,以便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康复训练与服务。
5、建立区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负责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审批、指导等服务工作;指导街道、镇基层辅助器具服务站开展工作。
6、开展残疾人居家与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开展康复训练与指导。
7、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负责街道、镇残疾人家庭培训学校建设、管理指导工作。
8、建立精神残疾人日间康复照料站,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9、负责精神残疾人免费服用精神类药品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审批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入住康复机构工作。
11、负责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的审批、补助金发放等工作。
12、组织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做好指导、训练、评估工作。
13、审核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工作。
14、指导助残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负责助残社会组织的管理、指导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康复工作体系,确保其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
15、做好残疾人宣传与预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康复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康复意识。
16、负责残联康复工作报表统计、汇总工作。
17、对街道、镇残联康复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
四、教育就业部职责
(一)特殊教育工作及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
1.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并落实好残疾人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中高等教育补助工作;
2.积极协调教委开展 “送教上门”工作;推进残疾人融合教育,积极做好全区残疾人青壮年扫盲工作;
3.组织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辖区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库,及时组织开展强化培训;
4.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的受理、审批及资金拨付工作;
5.组织辖区残疾人开展区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国家、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并做好参赛人员误工补助、竞赛奖励等工作。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
1.承担本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
2.做好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岗位补贴、超比例奖励的审核、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劳动年龄段失业残疾人求职登记、能力测评、职业介绍及就业后回访工作, 及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求职登记残疾人和招用残疾人社会单位信息统计;
4.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适时组织残疾人各类招聘活动,做好应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
5.统计掌握视力残疾人就业及失业状况,支持视力残疾人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并承担本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前置审批及管理工作;做好辖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社会保险补贴、行业扶持资金申请的受理、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
6.做好辖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个体的年检换证工作;
7.承担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及自筹资金缴纳社会保险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批及资金拨付工作;
8.指导街镇开发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受理、审批社区就业岗位申请、考勤情况统计,拨付社区就业补贴资金;
9.承担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一次性扶持资金和场地租赁费扶持资金申请审批及资金拨付工作;
10.负责辖区职业康复劳动机构的验收、审批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街镇及民办机构按照标准运营及管理职康站,推进辖区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机构建设,开发适合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计算、拨付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日常运作费和餐费,建立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促进在站残疾人实现帮扶性就业;
11.负责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工作。针对辖区内就业困难的特殊残疾人,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就业辅导服务,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就业支持,帮助残疾人实现按比例就业。
(三)社会保障工作
1、掌握全区残疾人居家助残基本情况,做好残疾人居家助残服务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2、指导街镇了解掌握困难残疾人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临时性困难情况,做好符合条件残疾人临时救助审批和救助金的发放工作;
3、掌握并协助区住建委完成困难残疾人房屋改造工作;
4、负责无业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审批汇总工作;协助人力社保部门核查当年未参保人员情况,切实做好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使残疾人应保尽保;
5、负责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残疾身份核实工作;
6、负责落实市残联喘息式寄宿托养服务项目,指导市残联指定的喘息式托养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专业、系统化的托养服务;
7、负责重度残疾人认定工作,并为享受低保或重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开具重残证明;
8、承担重大节日期间困难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申请材料的审批和慰问金的发放工作;
9、联合相关部门承担本区困难残疾人扶贫解困及精准帮扶工作;
10、负责延续做好内蒙古及河北省等四个受援地帮扶工作,协调做好防止易返贫致贫工作。负责协调区有关单位及,掌握受援地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并报送区有关单位,协调本地资源优势及专业技术力量指导和帮扶受援地完成年度相关工作;
五、组织联络部职责
1、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协调街道、镇残联理事长专职且职责单列;
2、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组织召开五年一次的区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健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残疾人组织网络;指导街道(镇) 开展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管理工作;
3、在具备条件的社区(村)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
4、承担区残联主席团秘书处日常工作;
5、建立志愿者队伍数据库,建立志愿者网上实名注册登记制度,推进街道、镇开展助残志愿服务项目;树立助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6、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指导街道、镇残联做好残疾人专职工作者、专职委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7、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审核、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残疾人服务一卡通;
8、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
9、围绕残联理事会年度重点工作,指导各专门协会建立日常值班制度和开展各类残疾人活动、培训、服务;
10、推进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建设;
11、督导温馨家园的建设、管理、运行等工作;
12、指导助残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13、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开展工作;
14、负责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代表和委员。
六、维权部工作职责
1、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2、负责残疾人矛盾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
3、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
4、负责残疾人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5、指导基层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6、发放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联合整治工作。
七、党建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统筹协调,做好区残联廉政工作。
2、负责区残联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管理,研究和提出 组织建设阶段性工作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
3、负责对区残联党总、党支部、联合党支部的工作指导。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宣文部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和体育工作计划。
2、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基层残疾人事业宣传文体工作。
3、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组织各项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4、宣传残疾人自强和助残先进典型,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会同有关部门策划和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5、围绕区残联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扩大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
6、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
7、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残疾人文化、体育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发现和培养特殊艺术人才,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8、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并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和竞技比赛。选拔培养并推荐残疾人体育人才,组织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