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区残联党组会、理事会的筹备、记录,做好会议精神落实的督查工作;
2、负责区残联对外联络、接待及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区残联的组织、人事、党务、工资、档案、统计、考勤及印章管理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承办各类残疾人工作会议;
5、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及区委区政府督查件、督查通知单的督办工作;
6、负责区残联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7、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归档和机要保密工作;
8、负责区残联公务车辆调度、管理及日常维修工作;
9、负责电子政务工作;
10、负责统筹管理机关内部安全生产、后勤等工作;
11、负责区残联自动化设备及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
12、负责人事工作;
13、负责老干部工作;
14、负责残联财政计划、预算、决算的编审工作;
15、负责财务管理及各种财务资料凭证、账簿、报表工作;
16、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
17、负责本区残疾人各项政策性经费补贴的发放工作;
18、负责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市各项政策补贴的日常帐务处理;
19、负责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及信息维护工作;
20、负责各镇(街道)工作性经费的拨付;
21、财务档案装订工作。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