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教育工作及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
1.调查、了解、掌握辖区残疾人接受学前、义务、中高等教育数据,积极协调教委推进残疾人融合教育工作;
2.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并落实好残疾人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中高等教育补助工作;
3.调查、了解、掌握辖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做好海淀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评估和管理工作;
4.调查、了解、掌握辖区残疾人培训需求调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建立辖区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库,及时组织开展强化培训;
5.做好残疾人职业培训补助申请的受理、审批及资金拨付工作;
6.组织辖区残疾人开展区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国家、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并做好参赛人员误工补助、竞赛奖励等工作。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
1.承担本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
2.了解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定期开展雇主培训;
3.做好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审批、发放工作;
4.调查、了解、掌握辖区在内劳动年龄段、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残疾人就业、未就业情况;做好本区劳动年龄段失业残疾人求职登记、能力测评、职业介绍及就业后回访工作;做好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求职登记残疾人和招用残疾人社会单位信息统计;
5.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广泛收集社会单位需求残疾人岗位信息,根据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及时组织召开残疾人各类招聘活动,做好应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实习购买补贴审批工作;
6.统计掌握视力残疾人就业及失业状况,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从业,扶持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支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依托盲人按摩实训基地及专科医院,开展盲人保健按摩骨干师资培训和盲人医疗按摩培训。按年度组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做好资格审核、证书年审、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等工作;
7.多渠道开发盲人新形态就业,鼓励增设计算机、新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职业教育专业,加大对盲人从事语音客服、数据标注、网络主播、音频编辑等新形态就业的培训和支持力度,促进盲人多元就业;
8.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视情况设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等残疾人新就业形式;做好残疾人自主创业和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批工作;
9.指导街镇开发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受理、审批社区就业岗位申请、考勤情况统计,拨付社区就业补贴资金;
10.负责辖区职业康复劳动机构的验收、审批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街镇及民办机构按照标准运营及管理职康站,推进辖区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机构建设,开发适合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计算、拨付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日常运作费,充分发挥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平台作用,促进残疾人实现帮扶性就业;
11.积极培养培训残疾人就业指导员队伍,推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工作;针对辖区内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就业辅导服务,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就业支持,帮助残疾人实现按比例就业。
(三)社会保障工作
1、掌握全区残疾人居家助残基本情况,做好残疾人居家助残服务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2、指导街镇了解掌握困难残疾人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临时性困难情况,做好符合条件残疾人临时救助审批和救助金的发放工作;
3、掌握并协助区住建委完成困难残疾人房屋改造工作;
4、做好无业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审批汇总工作;协助人力社保部门核查当年未参保人员情况,切实做好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使残疾人应保尽保;
5、做好无业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信息核实工作;
6、掌握残疾人托养需求,做好残疾人入住托养机构服务工作;
7、掌握困难残疾人及家庭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
8、做好重大节日期间困难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工作;
9、了解掌握“以老养残”心智障碍者家庭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心智障碍者家庭监护工作;
10、协调本地资源优势及专业技术力量做好内蒙古三个受援地帮扶工作;
11、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