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和体育工作计划;
2、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基层残疾人事业宣传文体工作;
3、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组织各项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4、宣传残疾人自强和助残先进典型,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会同有关部门策划和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5、围绕区残联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扩大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
6、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
7、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残疾人文化、体育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发现和培养特殊艺术人才,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8、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并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和竞技比赛,选拔培养并推荐残疾人体育人才,组织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
9、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