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践动态 服务地图 点单派单 活动超市 实践基地 志愿海淀 慕课中心 我的书房 实践图集 VR展厅
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实践资讯 > 三中心融合

【海淀融媒】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7月1日起可网上申领

发布时间:2020-09-09 11:01 浏览量:0
分享:
声明: 图文由各单位授权供稿,最终版权归原单位所有。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一直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农民工参保不足1年失业,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扩大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自2020年7月1日起到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互联网在线申领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和失业保险金。

  

  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3、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提示: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能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能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补贴标准

  

  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临时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按月领取最长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880元/月。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临时生活补助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至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3月。

  

  办理方式

  

  您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网上全程办:7月1日起,本市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申领全面推行“个人承诺”和“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官方APP,在线录入本人身份证号、银行账号信息,确认本次核定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档次后,即可申领相关失业保险待遇,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交信息后,办理机构将会把审核结果将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到本人。一般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审核通过的次月16日,失业保险待遇将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账号中。

  

  北京人社

  公众号.jpg

  扫描二维码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北京人社APP

  APP.png

  扫描二维码下载“北京人社”APP

  

  现场办理:通过互联网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提示: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确认的“个人承诺”与个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向户籍地(居住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退回全部申领的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记入社保征信黑名单,并承担相应后果。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将停发失业补助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人点赞
上一篇:【海淀融媒】注意!养犬年检时间延长啦~ 下一篇:【海淀融媒】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