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一般在春季(3-5月)发情,发情的狗狗表现为行为改变、兴奋性增加,烦躁不安,有时狗狗的主人也控制不住。一旦威胁周围的行人,尤其是遛狗时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可能会引发狗狗伤人事故。
那么,遭遇宠物犬伤人事故该如何处理呢?
问题一:帮别人遛狗时没栓绳,狗把人咬伤,我要承担责任吗?
要的。虽然你是帮别人遛狗,属于暂时代替狗的主人养宠物。但你在遛狗时候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因此造成人被狗咬伤。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要承担责任,责任比例按照你在事故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
遛狗栓绳入法,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问题二:被咬的人,一定不用承担责任吗?
不一定,如果受害方在事故中,不存在任何挑逗、激怒宠物犬的故意和重大过失行为,那么受害者无需承担责任。反之,如果受害方在宠物犬伤人事故中存在故意殴打、激怒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那么即使作为受害者,其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的份额根据在事故中存在的过错大小来确定。
问题三:无偿帮人代养宠物犬时,发生伤人事故,该如何解决?
首先,应先联系狗的主人,告知事情经过,协助宠物犬主人进行赔偿事宜。尝试与受害者或其家属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受害者及其家属选择向法院起诉时,代养者和宠物犬主人应保留相关证据,积极应诉。
我国《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
01
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02
第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03
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