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息201605期
2016年09月27日 16:01信息来源:
[请园区各处室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纪检委员组织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同志们认真学习]
纪 检 监 察 信 息
2016年 第5期(总第75期)
海淀园纪工委(监察处) 2016年9月26日
【工作动态】
海淀园加强节前廉政教育 要求机关干部做到“十个严禁”
“中秋”、“国庆”节日前夕,海淀园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按照区委办《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对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严明纪律规矩。园区全体工作人员要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按照区委办通知要求,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要求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领导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对本部门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四是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园区纪工委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各方的监督。
【警钟长鸣一】
北京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海淀区环卫服务中心车辆修理厂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2月,该厂党支部书记薛法奎、厂长赵晓霞、副厂长于燕涛等人,将1.8万元结余款作为奖励,分给班子成员个人。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石景山区城管局五里坨街道执法队队长高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高旭违规接受管理对象赠送的11张购物卡,共计1.1万元。高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办嘉园一里社区居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居委会使用账外资金6万元,用于集体活动、发放补助、慰问品、加班聚餐等。居委会主任王丽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居委会党委书记张丽娟、副主任刘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延庆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刘满红等人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该所所长刘满红办公用房总面积33.69平方米,超标15.69平方米;党支部书记、副所长贺昕,办公用房总面积为50.73平方米,超标41.73平方米;副所长陈平、吴春雷、办公室主任刘恩存,办公用房总面积均为31.66平方米,分别超标22.66平方米。刘满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昕、陈平、吴春雷、刘恩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警钟长鸣二】
北京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怀柔区怀北镇神山村村委会原主任史宗生收受他人现金问题。史宗生利用担任神山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该村租赁林地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6万元。经怀柔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史宗生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北京市美术红灯厂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党支部书记杜杨挪用资金问题。杜杨在担任北京市美术红灯厂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主管单位“小金库”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共计15万元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经东城区天坛街道工委会议研究,并报东城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杜杨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1月17日,东城区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杜杨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3.延庆区千家店镇旅游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郤秀峰挪用公款问题。郤秀峰利用担任延庆区千家店镇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将其催缴的年票款用于归还其个人对外欠款及弥补其之前挪用年票款的亏空,截至案发,其未归还的年票款共计15万元。经延庆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郤秀峰开除党籍处分。经延庆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延庆区政府常务会议暨区长办公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郤秀峰开除公职处分。2016年6月2日,延庆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郤秀峰有期徒刑八个月。
(摘自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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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审:刘莉 编辑:赵文赫
(发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党组织纪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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