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息201707期


2017年05月15日 10:16信息来源:

[请园区各处室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纪检委员组织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同志们认真学习]

纪 检 监 察 信 息

2017年 第7期(总第87期)

海淀园纪工委(监察处) 2017年5月15日

【警钟长鸣】

海淀区纪委查处违纪行为典型案例

  1.海淀区学院路军休所所长赵平分公车私用案。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赵平分多次违规使用军休办公务用车,用于日常上下班,以及周末办理个人事务。经中共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赵平分严重警告处分。

  2.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党支部书记肖保善公车私用案。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肖保善长期安排本单位司机使用公务用车接送其上下班。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肖保善警告处分。

  3.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队长兼粪便管理处主任李继京公车私用案。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李继京经常性安排本单位司机使用公务用车接送其上下班。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李继京警告处分。

  4.甘家口街道进口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韩胜利违规领取补贴案。2013年3月至2016年10月间,韩胜利以其妻子名义违规领取“维稳信息员”和“垃圾分类指导员”补贴共计30900元,其中21400元用于其个人及家庭支出。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韩胜利严重警告处分。

  5.海淀区环卫中心车辆维修厂多名党员参与赌博案。2016年10月23日、11月2日,环卫中心修理厂以党支部名义先后两次组织党员活动,期间许兴德等7人使用扑克进行赌博活动。经讨论决定,给予修理厂党支部副书记许兴德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支部副书记职务;给予三车间主任肖春来、劳资员关旭东、工人温宇、马峰、王红军、张鹏华警告处分。

  6.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索家坟社区党委书记张春霞、居委会主任孙鸿展违规使用、发放补助案。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孙鸿展擅自决定使用信息员补助组织活动、发放物品等,索家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多人领取。经中共北太平庄街道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孙鸿展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春霞警告处分。

 

(摘自海淀区纪检监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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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审:刘 莉 编 辑:王素霞

(发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党组织纪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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