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息2015年 第3期(总第57期)
2015年01月26日 18:31信息来源:海淀园工委
【编者按】
为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认识,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本刊再次专题明示“两个责任”的内容及“三严三实”的要求,请认真学习并履行相应责任。
【反腐倡廉常识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
1.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党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抓,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切实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4.坚持、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
5.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6.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8.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
9.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0.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11.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执纪检查。
3.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4.协助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党风政风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
5.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
6.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7.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
【反腐倡廉常识二】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在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即“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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