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园区企业开展“法治海淀,精彩故事”宣讲活动的通知
2016年04月08日 10:07信息来源:海淀园工委办公室
园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区法宣办、区司法局统筹资源,组织开展海淀区“法之声”普法宣讲团,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在全区开展“法治海淀,精彩故事”宣讲活动。根据任务分工,海淀园工委办公室负责普法进企业活动,为了增强宣讲效果,提高普法宣讲的针对性,根据企业需要,采取“点餐”式宣讲方式,各企业可根据需要提出宣讲主题,由海淀园工委办公室协调区法宣办、司法局共同筹划安排宣讲活动,请有需求的企业于4月15日前对照附件2将宣讲需求反馈至海淀园工委办公室(时间、地点由企业自行确定,宣讲活动贯穿全年)。
附件1: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海淀,精彩故事”宣讲活动的通知
附件2:普法进企业宣讲活动需求表
(宣讲范围:劳动法,合同法,企业风险防范,劳动争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司法,税法,企业经营风险、劳动合同、公司商事,专利法,企业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商品质量法,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联系人:赵国华 联系方式:88498500
电子邮箱:2748178519@qq.com
海淀园工委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附件1
海淀区“法之声”普法宣讲团“以案释法”百场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海淀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统筹资源,继续在全区开展“法治海淀,精彩故事”百场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宣讲活动由区法宣办、区司法局负责组织策划和指导实施,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相关单位包括:区委党校、海淀园工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流管办、区民政局、海淀交通支队、区政府办、区国资委、区教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法制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局、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新闻中心、北京大学、北京市海淀睿搏社会工作事务所及全区29个街镇。
二、组成人员
宣讲团通过重新统筹全区资源,宣讲队伍得到不断扩大。宣讲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普法进机关(单位)宣讲团
牵头单位:
区法制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蔡盛勇 区法制办审核科科长 82510410
成 员:(18人)
周旺生 北京大学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梁根林 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副所长
青 峰 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
王锡锌 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中心副主任
薛 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沈 岿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湛中乐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 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向泽选 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博士
陈 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副教授
杨 璐 区委党校教师
万 磊 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
马 琳 区法院监察室纪检干部
姜玉琴 区政府办信息公开科副科长
张 璐 区政府办信息公开科科员
蒋 寅 北京公元博景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钟 成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彪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普法进社区(村)宣讲团
牵头单位:
区司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相伟 区司法局法宣科科员 88489011
成 员:(16人)
谭 飞 公安局海淀分局曙光派出所民警
林 琳 曙光街道司法所副所长
胡国松 田村路街道人民调解员
李瑞君 苏家坨镇大学生村官
胡 娟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春花 北京市言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小宁 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文登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志平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 勇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石慧杰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要润明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国文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庄悦明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艳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海波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普法进校园宣讲团
牵头单位:
区教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继宏 区教委德育科科员 88489172
成 员:(23人)
周宗山 区教委保卫科科长
张玉福 海淀交通支队安监科民警
李希宝 海淀交通支队安监科民警
王 晶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张 莹 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
刘 悠 区法院助理审判员
何 丹 北京市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润丽 北京市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玉平 北京市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肖健 北京市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清波 北京市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邹晓莉 北京市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 亮 北京市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莉莉 北京市人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星竹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 莉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 湘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 瑞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小静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胜彩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禹婷 北京金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洪林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思星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普法进企业宣讲团
牵头单位:
区国资委、海淀园工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依彦 区国资委纪委副书记 88497192
赵国华 海淀园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88498500
成 员:(24人)
王 茜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庭长
徐潇洁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科员
董 健 区国税局所得税科科员
齐 菲 区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员
谭志友 区地税局税政一科
刘志杰 区地税局税政二科
孙 洋 区工商分局商品监测中心
杨晓岩 北京信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辉 北京信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惊涛 北京泰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磊 北京坤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祥 北京柳沈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 平 北京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 曦 北京公元博景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文会 北京公元博景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梨 北京公元博景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薇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卫平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易红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龚 楠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益军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晓艾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锐经 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浦 丽 北京赵天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特殊关爱人群普法宣讲团
1.妇女儿童专题
牵头单位:
区妇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海彬 区妇联维权部部长 13141496438
成 员:(6人)
钱慧云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志伟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瑞琴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丽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 欣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史成续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2.老年人专题
牵头单位:
区民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志强 区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 88862743
成 员:(6人)
赵迎春 区民政局老龄办主任
林志强 区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
李松臣 北京荣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潘 萍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辉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罡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3.残疾人专题
牵头单位:
区残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岳建辉 区残联维权部主任 88458537
成 员:(5人)
王 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翔 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花燕 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松林 北京市汇昕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 蒙 北京市汇昕律师事务所律师
4.流动人口专题
牵头单位:
区流管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米 娜 区流管办整治室科员 88487114
成 员:(5人)
李 伟 区流管办副主任
贾虎平 区流管办副主任
段家元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瑞雪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薇萍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六)专题普法宣讲团
1.交通安全专题
牵头单位:
海淀交通支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建军 海淀交通支队安监科科长 13031109290
成 员:(6人)
李立明 海淀交通支队安监科副科长
张玉福 海淀交通支队安监科民警
李希宝 海淀交通支队安监科民警
郑新伟 北京市言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成远 北京市言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仰蔚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2.城市管理专题
牵头单位: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闽凯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法制科副科长 13370102571
成 员:(7人)
矫 磊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郭园园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海淀执法监察队科员
孙洪军 区市政市容委固费管理科副科长
王 冰 区市政市容委环境整治科副科长
高凤玲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志军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范 贞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3.消费者权益保障专题
牵头单位:
区工商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熙瑜 区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82692100
陆熙瑜 区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刘云龙 区工商分局12315中心科员
高煜晖 区工商分局消保科副科长
朱 璟 区质监局法制科科长
张玥琨 区质监局法制科副科长
姚珏成 区食药局药品监管科副科长
韩志强 区食药局北太平庄街道食药所副科长
韩 雪 北京市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晓震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宣讲活动内容及分工
宣讲活动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不同类别,确定宣讲主题,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在全区开展“法治海淀,精彩故事”为主题的百场宣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具体内容及分工如下:
(一)“以案释法”进机关(单位)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培养为重点,围绕依法行政设计案例教学宣讲内容。
宣讲团队:普法进机关(单位)宣讲团。
宣讲方式:集中宣讲。分批次组织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培训。
职责分工:区法制办负责根据需求分批次组织活动;区司法局、区委党校协助落实师资。
(二)“以案释法”进社区(村)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深入宣传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房屋租赁、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宣讲团队:普法进社区(村)宣讲团、特殊关爱人群普法宣讲团、专题普法宣讲团。
宣讲方式:巡回宣讲。
职责分工:区司法局负责整体策划;区司法局和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海淀交通支队、区妇联、区民政局等单位落实宣讲人员;各街镇负责承办活动,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三)“以案释法”进校园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重点围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设计宣讲内容。
宣讲团队:普法进校园宣讲团。
宣讲方式:通过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讲。
职责分工:区教委整体统筹,北京市人富律师事务所具体实施,根据学校法律需求开展普法进校园宣讲活动。
(四)“以案释法”进企业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围绕企业诚信经营、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等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问题,跟踪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设计宣讲内容。
宣讲团队:普法进企业宣讲团。
宣讲方式:根据企业需求开展“点菜式”宣讲。
职责分工:区国资委负责区属企业宣讲活动;海淀园工委负责园区企业宣讲活动;北京市海淀睿搏社会工作事务所负责楼宇企业宣讲活动。
(五)特殊关爱人群“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1.妇女儿童“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设计宣讲内容。
宣讲团队:妇女儿童专题普法宣讲团。
宣讲方式:巡回宣讲。
职责分工:区妇联根据妇女儿童法律需求,赴相关单位、社区(村)开展宣讲活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2.老年人“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开展宣讲活动。
宣讲团队:老年人专题普法宣讲团。
宣讲方式:根据需求在社区(村)、养老院等地开展巡回宣讲。
职责分工:区民政局根据老年人法律需求,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3.残疾人“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重点围绕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的案例设计宣讲内容。
宣讲团队:残疾人专题普法宣讲团。
宣讲方式:集中宣讲或“一对一”宣讲。
职责分工: 区残联结合“庭院式”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结合残疾人的法律需求,进入社区(村)、温馨家园等地开展宣讲活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4.流动人口“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重点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在京工作、生活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宣讲团队:流动人口专题普法宣讲团。
宣讲方式:巡回宣讲,在辖区内流动人口密集地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职责分工:区流管办根据法律需求,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六)专题“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1.交通出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重点围绕市民守法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等内容设计案例教学宣讲内容。
宣讲团队:交通安全专题普法宣讲团。
宣讲方式:集中宣讲。
职责分工:海淀交通支队根据法律需求,以学校、社区为重点区域开展宣讲活动,结合“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开展大型法律宣讲活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2.城市管理“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围绕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环境综合治理问题设计案例教学宣讲活动。
宣讲团队:城市管理专题普法宣讲团。
宣讲方式:巡回宣讲。根据需求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职责分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市政市容委根据法律需求,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3.消费者权益“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围绕企业合法诚信生产和经营,以及常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问题设计宣讲内容。
宣讲团队:消费者权益专题普法宣讲团。
宣讲方式:巡回宣讲,根据需求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职责分工: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根据法律需求,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培训阶段(1月至2月)。部署实施方案,组织宣讲团成员开展稿件及宣讲技巧培训。
(二)宣讲阶段(3月至11月)。各牵头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海淀,精彩故事”宣讲活动,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三)总结阶段(12月)。对宣讲活动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宣讲个人及牵头单位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建“法之声”普法宣讲团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
(二)精心策划,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计划安排,把宣讲活动与部门职能结合好,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宣讲活动,并为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保证宣讲团成员及时参与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要围绕百姓需求,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说群众关心、关注的事情,不断提升宣讲水平;各街镇要为承办宣讲活动提供充分保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宣讲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媒体要加强对活动的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使广大市民及时获得活动信息。各单位要围绕主题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强宣传,扩大普法宣讲团的社会影响力。
(四)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及信息资料。各牵头单位每月5日前汇总报送开展宣讲活动的统计数据,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图片。
附件2
普法进企业宣讲活动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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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活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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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具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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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具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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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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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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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人员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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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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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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