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9年06月20日 09:28信息来源:工委办
企业各党组织:
按照区委宣传部关于大力选树“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2019年海淀园工委继续在园区组织开展“北京榜样”推荐活动。各企业党组织从5月开始到10月底,每月依据举荐条件推荐候选人,填写“2018北京榜样”候选人举荐表(附件1),于当月15日前报工委办(2074181572@qq.com)。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中宣部授予北京榜样优秀群体“时代楷模”称号为新契机、新起点,聚焦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聚焦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2019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壮大“北京榜样”队伍,扩大“北京榜样”影响,强化价值引领,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市民群众创优异成绩向新中国70周年献礼。
二、活动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聚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筹办北京冬奥会等重点工作,组织选树“北京榜样”,树立全市学习标杆。
2.讴歌时代,引领新风。突出时代新人培育要求,着力为新时代美好幸福生活创造者、守护者树碑立像,广泛传播奋进新时代奔跑者、追梦者故事,引领新时代文明风尚,谱写新时代文明赞歌。
3.来自群众,回归群众。注重发现和宣传“平凡中的力量”,倡导“人人皆可以成为榜样”,彰显“北京榜样”带动群众的品牌效应。注重举荐榜样与宣传好事相结合,既要重视挖掘长期做好事、综合道德素质良好的身边榜样,也要注意发现和宣传日常生活中涌现的单件好事,引导群众源源不断发现和举荐榜样人物。
三、实施办法
1.阶段划分
“2019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1—4月份为宣传推广阶段,重点开展“2019北京榜样”学习宣传;5—10月份为推荐上榜阶段,重点开展“2019北京榜样”选树张榜;11—12月份为点赞表彰阶段,重点开展为榜样点赞、举行颁奖典礼进行隆重表彰等。
2.评选标准
“北京榜样”是道德领域崇高荣誉,入选标准是: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人物。
凡符合入选标准,在北京工作、学习、生活的18周岁以上成年人,均有资格入选“北京榜样”,往届周榜、月榜人物中继续保持荣誉、做出新成绩,可参加月榜和年度人物选树,往届月榜不参加本年度周榜、月榜选树。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首都道德模范、往届“北京榜样”年度人物,不再作为“2019北京榜样”推荐人选。
3.选树程序
自下而上举荐典型,层层选树、层层张榜、层层宣传身边榜样。市民个人也可按照推荐标准和程序举荐候选人,按照属地原则由工委办公室对事迹真实性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每月向区委宣传部进行推荐。“北京榜样”官方网站(http://bjby.bjwmb.gov.cn)统一接收各举荐渠道推荐的候选人。5-10月,活动组委会每月组织对各渠道推荐上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周榜、月榜人物,年底在月榜人物中选树2019年“北京榜样”年度人物,并举行颁奖典礼。
4.组织张榜
5—10月,市属媒体和北京地区网络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评审结果,每周发布周榜人物5名,每月发布月榜人物10名。
请各党组织高度重视,把科技创新、热心助人、敬业爱岗等各方面先进典型人物举荐上来,在园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动核心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海淀园工委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8849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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